轉知:預防食品中毒之「5要2不」原則,請落實食品安全教育訓練及衛生安全管理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4月15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50036204號函辦理。
近期發生重大食品中毒事件,顯示我國餐飲業食品製備及供應流程之衛生管理仍有精進空間,且發生食品中毒事件,除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相關刑事責任外,亦將對業者商譽與營運造成重大影響,爰請持續落實以下事項:
持續透過教育訓練與宣導,要求食品從業人員確實落實預防食品中毒之「5要2不」原則,包括:「要洗手」、「要新鮮」、「要生熟食分開」、「要澈底加熱」、「要注意保存溫度」、「不飲用山泉水」及「不採、不食、不贈予、不收受不明動植物」,以降低交叉污染及病原滋生風險。
蛋品及其加工製品屬食品中毒高風險食品,爰請留意蛋品應妥善冷藏保存,避免使用破損蛋品,作業後確實清潔器具及作業環境,並優先使用洗選蛋或殺菌液蛋,且確保食品充分加熱,以降低食品中毒風險。
重申本市校園出現集體腸胃不適症狀事件處理流程已於114年6月19日發布,倘遇因吃同樣食品引起不適(噁心、嘔吐、腹痛...等症狀)經學校送醫診治人數達2人以上,或雖未就醫診治惟出現腸胃道不適症狀已達5人以上之事件時,請參照前揭處理流程辦理,詳參本局114年6月19日新北教衛環字第1141176744號函及附件。
另有關辦理戶外教育時,應留意事項如下:
提供餐食(含便當及餐盒)時,建議優先選擇具食品工廠登記、實施HACCP或取得餐飲衛生管理分級評核優良之合格業者。
必要時,請廠商或活動單位事先提供當日便當及餐盒等餐食相關資訊供學校參考。
涉及自行製備餐食,應留意場域衛生並確認食材保存期限,及確認用餐場所提供衛生清潔用品(肥皂、洗手乳、酒精…)。
倘發生師生於活動過程中或結束後出現腸胃不適症狀或相關食安事件,應依上述流程辦理,落實通報作業。於外縣市時,就醫亦請醫療單位通知當地衛生單位,並務必派員關懷及追蹤師生身體狀況。
另活動中請完善師生衛生自我管理、加強餐前洗手衛教宣導,並落實用餐環境檢核、檢視食物是否有變質或其他異狀之情形,如有應啟動異物通報機制,嚴格把關食安環節。
近期發生重大食品中毒事件,顯示我國餐飲業食品製備及供應流程之衛生管理仍有精進空間,且發生食品中毒事件,除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相關刑事責任外,亦將對業者商譽與營運造成重大影響,爰請持續落實以下事項:
持續透過教育訓練與宣導,要求食品從業人員確實落實預防食品中毒之「5要2不」原則,包括:「要洗手」、「要新鮮」、「要生熟食分開」、「要澈底加熱」、「要注意保存溫度」、「不飲用山泉水」及「不採、不食、不贈予、不收受不明動植物」,以降低交叉污染及病原滋生風險。
蛋品及其加工製品屬食品中毒高風險食品,爰請留意蛋品應妥善冷藏保存,避免使用破損蛋品,作業後確實清潔器具及作業環境,並優先使用洗選蛋或殺菌液蛋,且確保食品充分加熱,以降低食品中毒風險。
重申本市校園出現集體腸胃不適症狀事件處理流程已於114年6月19日發布,倘遇因吃同樣食品引起不適(噁心、嘔吐、腹痛...等症狀)經學校送醫診治人數達2人以上,或雖未就醫診治惟出現腸胃道不適症狀已達5人以上之事件時,請參照前揭處理流程辦理,詳參本局114年6月19日新北教衛環字第1141176744號函及附件。
另有關辦理戶外教育時,應留意事項如下:
提供餐食(含便當及餐盒)時,建議優先選擇具食品工廠登記、實施HACCP或取得餐飲衛生管理分級評核優良之合格業者。
必要時,請廠商或活動單位事先提供當日便當及餐盒等餐食相關資訊供學校參考。
涉及自行製備餐食,應留意場域衛生並確認食材保存期限,及確認用餐場所提供衛生清潔用品(肥皂、洗手乳、酒精…)。
倘發生師生於活動過程中或結束後出現腸胃不適症狀或相關食安事件,應依上述流程辦理,落實通報作業。於外縣市時,就醫亦請醫療單位通知當地衛生單位,並務必派員關懷及追蹤師生身體狀況。
另活動中請完善師生衛生自我管理、加強餐前洗手衛教宣導,並落實用餐環境檢核、檢視食物是否有變質或其他異狀之情形,如有應啟動異物通報機制,嚴格把關食安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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