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回首頁  網站導覽  網站管理

New banner,New ER-CHONG!

🔸️賀!本校參加本市114年度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New Life績優人員市級評選成績優異榮獲市級特色學校並薦送教育部,7/1文康活動,7/2備課日,8/27~8/28備課日,

:::

有關家庭照顧假

因事得請事假,每學年准給七日。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請自行掃描證明至請假系統),每學年准給七日,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事假及家庭照顧假合計超過七日者,應按日扣除薪給,其所遺課務代理費用應由學校支付。

同仁如請家庭照顧假時請於請假系統略述並檢附相關證明
瀏覽數:
登入成功